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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行社设立和变更许可

  • 法定依据
  •      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条例》第12条。
     
  • 办理程序
  • 1、申请
    2、审批上报
  • 申报材料
  • 1、设立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经理履历表和身份证明; 
    4、旅行社章程; 
    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8、工商部门名称初核通知书; 
    9、会计师或助理会计师资格证书;
  • 办理时限
  •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 收费标准
  • 市内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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