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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6条
办理程序
查勘-受理-审批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国土证(或土地使用手续);
3、1/500地形图;
4、建设单位委托办理人的委托书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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