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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经营许可(运力审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
1、乡镇政府签注意见的申请书
2、《水路运输企业(船舶)筹建申请书》
3、《水路运输企业(船舶)开业申请书》
4、船舶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5、船籍港航务管理所新增运力批准文件
6、技术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3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证书工本费20元/每本 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字费《1995》164号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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