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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许可(大气、水)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办理程序
1、申报
2、审查
3、发证
申报材料
1、排污现状(检测报告、现场检查记录等)
2、建设项目提供环保设施验收材料。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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