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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购用和运输许可

  • 法定依据
  •      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20条
     
  • 办理程序
  • 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申请之日起10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运输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申报材料
  • 申请易制毒化学运输许可,应提交易制毒化学品的购销合同.货主是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货主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货主是个人的,应提交其个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
  • 办理时限
  •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 收费标准
  •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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