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遂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
服务指南
>>
审批项目
>>
水利局
>> 详细内容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法定依据
国务院令412号第173项
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
(1)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2)可行性研究批准文件;(3)初步设计批准文件;(4)项目法人成立批准文件;5)投资方案协议书;(6)有关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文件;(7)施工准备阶段建设内容和工作计划报告;(8)项目法人组织结构和主要人员情况表;(9)水利工程报建批准文件;(10)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3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打印文章
关闭
遂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遂州北路169号 电话:0825-2317728 蜀ICP备09031658号
技术支持:
安徽胜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直线:0551-5396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