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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 法定依据
  •      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61项
     
  • 办理程序

  • 申报材料
  • (1)申请;(2)位置、高程;(3)防洪标准;(4)结构设计按《蓄滞洪区建筑工程技术规范》执行。
  • 办理时限
  •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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