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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中心工作人员着装规范》的通知
(2009年03月24日 )

遂政务发〔20094

 中心各窗口单位,各科室及内设机构:

《中心工作人员着装规范》经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〇〇九年三月九日 

 

遂宁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着装规范

 

为树立政务服务中心的良好形象,展示政务服务系统精神风貌,现就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期间着装规范作如下规定:

一、所有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着工作服(执法部门的窗口工作人员可作本部门的执法服装)、并佩带工作牌。

二、工作服必须按要求配套穿着,上下统一,不得将工作装与个人便装搭配。

(一)每年3月、4月、11月、12月着深蓝色西服套装,长袖衬衣,男士系领带,女士可不系领带。

(二)每年5月至10月,上装着白色衬衣(长短袖均可),下装着深色长裤,女士可着深色西裙。衬衣衣扣扣至领下第二颗。

(三)每年1月、2月,因天气寒冷,对着装不作硬性要求。

三、着装必须整洁规范,不得披衣、挽袖、卷裤腿、穿拖鞋。男同志一律不蓄胡须、留长发,女同志不浓妆艳抹。

四、中心督查科负责对中心工作人员着装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五、着装、佩带工作牌纳入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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