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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规范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平行审批的事项组织协调,对审批项目的运转情况进行协调、督察;
三、对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组织部门窗口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四、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部门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五、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
六、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七、对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业务指导;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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