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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及其管理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档案是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所形成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载体(纸质、照片、录音、录像、计算机软盘等)的文件、材料。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档案由中心综合科集中保存,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散失、损坏或将其据为己有。
二、档案的收集
(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档案收集范围
凡是反映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收集范围。
1、上级机关的文件
(1)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的属于本中心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文件。
(2)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3)各级领导同志来中心视察、检查工作时的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材料。
(4)市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议案。
(5)上报党组的正式文件、材料。
2、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文件、材料
(1)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纪要、决定、通知等文件、材料。
(2)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会议文件、材料。
(3)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正式发文。
①遂政务中心、遂政务中心函、遂政务中心秘及其他编号发文、传真签发稿、印本;
②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制发的各种便函、信件、简报、布告、公告等的签发定稿、印本(无正式发文编号的);
(4)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科的文件、材料。
①大事记;
②中心工作目标考核材料;
③介绍信存根及值班记录;
④处理突发事件的报告、电报、电话记录等文件材料;
⑤内部工作规范、制度、荣誉奖励证书的文件、材料;
⑥内部机构人事、工资等工作的文件、材料;
⑦财务帐簿、凭证、报表(半年、年度)及审计的文件;
⑧与有关单位签定的合同、协议书;财产登记及交接凭、清册(包括物资、档案、捐赠)。
3、市级各部门来文
市级各部门主送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函和市级各部门发布的与政务服务中心有关的其他文件。
4、各区(市)县来文
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请示、报告和函。
(二)档案收集的具体要求和分工
1、归档文件均应做到完整无缺,并剔除重份文件。
2、按前述档案收集范围的文件、材料,由综合科负责组卷。
三、档案的整理
(一)装订
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以“件”为单位固定在一起。属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需用“三孔一线”进行装订。
(二)分类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文书档案按保管期限一年度一机构分类。
1、分保管期限: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3种。永久为50年以上,即凡是反映中心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中心建设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长期为16-50年,即凡是反映中心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中心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存。短期为15年以下,即在较短时间内对中心工作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根据以上划定的不同的保管期限进行分类。
2、分年度:按形成和处理文件的年度进行分类,采取一年一归档。
3、分机构:根据文书处理阶段形成和处理文件承办单位对归档文件进行分类。
(三)排列
同一事由的相关文件应当排列在一起。不同事由的文件可在同一机构内按时间顺序进行排列。做到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拟文稿签字和定稿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应归档的电报,应合并到相应的文件中去,做到文电合一。
(四)编号
以归档的形式在归档文件上注明,包括:全宗号、年度、内部机构名称、保管期限和定编件号等内容。
(五)编目
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把同一年度、同一保管期限,按内部组织机构顺序排列后,装订成册,并编制封面。
(六)装盒
将归档文件按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编制档案盒封面及盒背项目并排列上架。
四、档案的利用
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主要为领导服务,为中心各科室工作服务。
(一)中心各科室调阅业务范围内的档案、资料,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二)机密档案、资料一律不予复印,特殊情况需摘录或复印的,须经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三)会议记录一律不予查阅,特殊情况需查阅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查阅财务档案必须由综合科有关人员陪同或经中心领导批准。
(五)调阅档案要爱护,严禁拆卷,并不得在档案文件上圈点划线、增删涂改。
五、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科指导帮助各业务窗口抓好其业务档案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各窗口档案建设规范、管理有序、查考方便,不错不漏不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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