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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

  • 法定依据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 办理程序
  • 1、受理
    2、审查资料
    3、现场勘察
    4、发证
  • 申报材料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土使用权证
    3、工程施工合同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销售条件的工程进度证明
    5、已完成基础以上的部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
    宅使用说明书》
    6、商品房预(销)售方案
  • 办理时限
  •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3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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