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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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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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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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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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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
2、审查资料
3、现场勘察
4、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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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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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土使用权证
3、工程施工合同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销售条件的工程进度证明
5、已完成基础以上的部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
宅使用说明书》
6、商品房预(销)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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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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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3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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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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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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