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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需停业、歇业的经报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停业或者歇业

  • 法定依据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办理程序

  • 申报材料

  • 办理时限
  •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3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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