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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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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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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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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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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申请书---申报材料---审查并颁发人才中介服务组织许可证
领取申请书:到市人事局人事培训与人才开发流动科领取人才中介服务组织设立登记申请
审查并颁发人才中介服务组织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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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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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中介服务组织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原件1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办公和服务场所证明。自有场所应提交房屋产权复印件1份。租赁场所,应提交不少于一年期的房屋租赁协议书或合同和出租方房产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设立固定人才交流场所的专门说明;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从业人员名册和3名以上大专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人才中介资格证书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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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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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3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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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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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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