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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收购、经营单位审批

  • 法定依据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五条
     
  • 办理程序
  • 1、申请
    2、看现场
    3、颁证
  • 申报材料
  • 1、<<医访用毒性药品收购、经营、配方申请审批表>>。
    2、加盖有本单位鲜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医沂用毒性药吊的陈列、储存设备、没施情况。
    4、相关技术人员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及简历。5、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 办理时限
  •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2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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